关于浦东机场P4-T1-T2穿梭巴士站点移位的公告

自2026年4月29日起,浦东机场P4-T1-T2穿梭巴士T1航站楼出发层上客点,由原1号门调整为4号门。




民航局: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被召回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具体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官网www.samrdprc.org.cn/xfpzh/xfpgnzh)

上海浦东、虹桥两场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安全乘机出行。请广大旅客遵守民航局通知要求,在出行前仔细核对您的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以免耽误出行。

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关于调整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截载时间的通知

自2025年8月20日起,南方航空上海虹桥-广州白云机场航线,对无托运行李旅客的截载时间调整为起飞前15分钟(不晚于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15分钟完成安检并抵达登机口登机);有托运行李及特殊服务需求旅客的办理时间仍为不晚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


具体执行标准以南方航空现场实际运行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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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机场资产定制保险和恐怖袭击险财产保险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14

集团公司2026-2027年度机场资产定制保险和恐怖袭击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6-1665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

包件一:机场资产定制保险项目 & 恐怖袭击财产保险项目(基础层)

包件二:恐怖袭击财产保险项目(超赔层)

资产定制保险将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作为首席承保公司,4家保险公司作为共保公司。

恐怖袭击财产保险(基础层)将与机场资产定制保险合并作为包件一共同招标,机场资产定制保险的五家中标公司共同承保基础层;超赔层将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作为超赔层独家承保公司;超赔层的独家承保公司即为整张恐袭险保单的首席承保公司,“恐怖袭击财产保险基础层”中标人即为整个恐怖袭击财产保险保单的共保公司

两个包件可兼投兼中。

本项目所涉保险标的类型包括跑道机坪、航站楼、机器设备以及其他资产,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2026-2027保险年度预计期初总投保金额约为人民币725.16亿元(该金额为预计期初投保金额,以最终实际投保时的数据为准)。2026-2027保险年度期间(202671日至2027630日),招标人预计新增投保资产约人民币167.89亿元(该金额为预计期间新增投保金额,以最终实际批增投保时的数据为准),新增投保资产仅为预估金额,保费按实际数据进行结算。

2.2 最高限价:包件一为人民币900万元(含增值税),包件二为70万元(含增值税),超过各包件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3 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为1+1+1年。首次服务期限12个月,自202671日零时起至2027630日二十四时止。如在服务期限内没有重大违约事项,且满足续签前提,招标人有权选择与满足续签要求的中标人续签保险合同直至2028-2029保险年度结束。招标有效期内,保险单须按历次服务期限(保险年度)分别出具(首次续签服务期限及第二次续签服务期限均为12个月,分别自202771日零时起至2028630日二十四时止、202871日零时起至2029630日二十四时止)。续签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所报保险费率不得高于本次中标保险费率,且所报保险保障条件不得低于本次中标保险保障条件。在前述基础之上,续签服务期限最终出单保险费率及保险保障条件由招标人、保险经纪人及中标人共同协商决定。每次服务期限结束前,招标人及保险经纪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2.4 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合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包件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正式保险机构,且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4)保险公司总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必须为省或直辖市级(含)以上级别分支机构,且必须取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需注明本项目唯一投标授权、有效期至招标结束,加盖总公司公章;

(5)投标人在投标前,其总公司须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完成《机场资产定制保险》条款或保险保障范围与“《机场资产定制保险》条款”一致的保险条款的报备工作,并提供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完成报备的书面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届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查验其真实性)。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包件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正式保险机构,且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4)保险公司总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必须为省或直辖市级(含)以上级别分支机构,且必须取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需注明本项目唯一投标授权、有效期至招标结束,加盖总公司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文件获取步骤①有意向参与的领购人需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服务号,点击主界面右下角“投标报名-用户注册”(已注册跳过此步)后,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搜索参与项目--进行项目信息填写后(选择是否需要发票、标书费支付方式、附件无需上传),进行提交;因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 微信服务号提交后,请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领购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至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现场领够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注:微信登记成功但是未至现场办理文件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未成功领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包件一:2026年 6月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包件二:2026年6月 3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513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200号

地址: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200063

 

联系人:田斯斯、倪敏、黄燕、徐潇、成可

 

电话:021-62446079、52907696

 

电子邮件:tiansisi@cwcc.net.cn、nimin@cwcc.net.cn、xuxiao@cwcc.net.cn